肉宅屋

第1028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刚才好像是沈岛的声音吧?我一下就听出来了,能让他出手的,肯定是大案子!”
    “小秦,你快说说啊。”
    “……”
    面对众人的逼问。
    秦牧嘴角抽了抽,顶不住压力。
    只能将论坛被攻击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什么?攻击劫持论坛,跟人强行合作也犯法吗?”
    “当然犯法了,这就是敲诈勒索啊!跟明目张胆的抢劫有什么区别?”
    “小秦,他们会判多久?能不能破个记录?”
    “这次又有大热闹看了,对了,到时候是在晋城法院审理吗?”
    “……”
    聊着聊着。
    老人们又问出了一堆关心的问题。
    比如说判处的刑期、审理的归属地问题等等。
    “刑期的话……就看个人造化了,这个我也说不准。”
    秦牧耸了耸肩,回答道:“至于审理,肯定是在晋城审理的。”
    这同样涉及了案件归属地问题。
    案子是他从晋城派出所报案的,受理地也在晋城。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唐岁明已经被带回晋城了,在接受相关审讯调查。
    那些国外的黑客……
    在被捕之后,将引渡回国,同样会被优先带回晋城,等待相关检察院的控诉。
    “那就是说……我们这次可以现场看庭审了?”
    众人闻言。
    不禁更加激动。
    现场看庭审,比起直播看庭审刺激多了。
    观赏性也更强一些。
    而且。
    这次案子和上个案子不同,应该没人跟他们抢位置了。
    “这个案子……被告人数可能有点多,应该没有你们的旁听席位。”
    看着热情的众人,秦牧忍不住给大家泼了盆冷水。
    不止如此。
    因为被告众多,牵扯范围极广,短时间内还没办法开庭控诉。
    也就是说……
    他们白激动一场了。
    “被告能有多少个?总不至于上百个吧?”
    “要是上百个的话,那这可是一个超级大案子了。”
    “对了,对方犯的都是什么罪来着?敲诈勒索好像是判的十年以上吧?”
    “最佳旁听席又没了,乐趣瞬间少了一半……”
    “……”
    不少老人顿时哀嚎了起来。
    露出了失落之色。
    被告多虽然很震撼,但旁听席才是实打实的。
    不能在现场看庭审……
    总感觉少了一些乐趣。
    不过……
    这个案子的被告人数若是能超过上百,绝对能再次开启一个记录。
    因为……
    这些被告,全是有“真材实料”的。
    和以前的起诉全网案不同。
    那次案子被告人数虽然超出了一万,但都是涉嫌的诽谤罪,最终被判处了缓刑的居多。
    而这些被告身上都“肩负”着一桩桩罪行。
    属于真正的犯罪分子。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书房里。
    青岚正坐在电竞椅上直播游戏。
    好端端的一个5v5竞技游戏……
    愣是被她玩成了养成系。
    给己方其余四个队友养出了一个“大爹”。
    大爹所过之处,一顿屠杀,寸草不生。
    最终。
    在队友的口吐芬芳中,五人含泪投票认输。
    “可恶!我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的!”
    看着屏幕上大大的“失败”二字,青岚忍不住握紧了拳头。
    心有不甘。
    而弹幕……
    则是前所未有的夸张。
    “主播快别说话了,也不知道这个锐雯大爹是谁养出来的!”
    “队友投降,偷偷点否,折磨队友,好在队友四个都投了,主播的恶毒心机没有得逞!”
    “岚姐的直播一天不看难受,看了直接难受一整天!”
    “别说话,论坛已经恢复正常运转了!”
    “……”
    前一秒。
    水友们还在激动的阴阳怪气,各种指责青岚。
    可下一秒。
    弹幕突然少了一大截。
    “论坛恢复了?”
    青岚也注意到了这条弹幕,眨了眨大眼睛。
    刚才输了游戏的愤懑……
    顿时烟消云散。
    她连忙拿出手机,也点进去了论坛。
    发现论坛真的恢复了正常运行,站长也发布了相关公告。
    表示……
    up已经出手,要不了多久那些人就会绳之以法。
    “我就说嘛,让大家不要担心,无所谓,到时候up自然会出手!”
    “敢攻击我们论坛?也不想想我们论坛是谁罩着的!”
    “坐等这些人的死期!”
    “今天终于听到了个好消息,岚姐,我原谅你上把1-11的战绩了!”
    “……”
    过了片刻。
    直播间的弹幕们再次恢复了正常。
    那些水友们在确认论坛真的恢复之后,重新回到了直播间。
    喷青岚的人……
    都少了许多。
    “果然是up出手的……”
    青岚目光微微闪烁,神情有些惊喜。
    作为论坛的版主之一。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