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937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示意进入自由辩论环节。
    双方各自就先前的焦点,提出相应的证据和法条,以证明各自的主张。
    第三百二十一章 没有意外,这把稳了!
    公诉人一方最先站出来。
    引经据典。
    讲述了一遍相关的刑法法条。
    其中。
    重点自然是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前者里,并不是所有被告都构成了诽谤罪。
    但后者……
    却足以覆盖每个被告。
    他们都参与了网络滋事,借故对周小清进行指责、谩骂,以及恶意引导。
    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谷宏达、包飞文等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各项构成要件,应当依法接受判罚。”
    公诉人盯着被告席上的谷宏达等人,义正词严的说道。
    而谷宏达等人……
    自始至终都低着头。
    不敢直视对方的目光。
    只得再次看向了身旁的律师,希望律师能帮助他们脱罪。
    “在这里,我想提醒对方公诉人一句。”
    这名律师也没有退缩,紧随其后站了出来:“根据刑法法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并非是蓄意挑事,无理取闹。”
    “之前我说过了,我方当事人是因为一场‘误会’,才会在网上挑事,针对‘周小清’账号进行指责。”
    “在客观构成上,我方当事人应当是不符合的。”
    “不应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这个环节。
    他重新组织了思路,再次发起了反攻。
    每个刑法罪名都有主客观的构成。
    而他则是冲主观构成上入手,试图将己方当事人的行为判定为一般违法行为,摆脱寻衅滋事罪的判定!
    “对于周小清小女孩的自杀,我们也感到非常难过。”
    再接着。
    他抬起头,看向了公诉席旁边的周振夫妻。
    十分诚恳的说道:“我方四百多位当事人都已经表态,每人都愿意拿出部分钱来,对他们在网络上的不理智行为进行赔偿。”
    “希望能为周小清的治疗,尽到绵薄之力。”
    说完。
    他带着旁边的谷宏达、包飞文等人,朝着周振夫妻弯腰鞠躬。
    表达了诚挚的歉意。
    然而……
    他话音刚落。
    周振和王霞的声音,便不约而同的响起:“你做梦!”
    “我告诉你们,我们不会要你们的一分钱!”
    “我们只需要法律公正的审判,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你们的钱,我们拿着觉得脏!”
    两人也立即表明了态度。
    态度十分坚决,完全不可商量。
    开庭前。
    他们的侄子周绍辉便反复交代过他们,千万不能答应赔偿的事情。
    他们一直谨记着这一点。
    虽然有四百多号人愿意出钱,每人就算出个一两万,对他们说也是一笔天文数字的巨款。
    但……
    他们不愿意就这么让这群人逍遥法外!
    ……
    晋城。
    养老院。
    张清源、李卫国等人坐在小板凳上,聚精会神的看着直播。
    “不对啊,这个小女孩的父母怎么不要钱啊,对方赔钱不是应该的吗?”
    “这笔钱不要白不要啊,要是换做我,就要让他们既坐牢,又赔钱!”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每个人赔偿个几万,也超出了上千万了。”
    “这两人是不是还在气头上,没缓过来?”
    “……”
    院子里。
    众人交头接耳,满脸的不理解。
    都觉得周振夫妻被气傻了。
    居然送上门的钱不要。
    “咳咳,这是对方律师设置的陷阱,这个钱……还真不能要。”
    人群里。
    秦牧忍不住解释了一句。
    对方律师的辩护角度,十分刁钻。
    试图将犯罪行为,辩解成为一般违法行为。
    同时。
    还主动提出了给予对方赔偿。
    要知道。
    这起事件,属于寻衅滋事,造成了自杀后果的刑事案件。
    但自杀这件事……
    严格来说,和这些网友无关。
    并非是他们推下去的。
    属于周小清的危险自招行为。
    所造成的后果,也无需他们来买单。
    换句话说。
    可以判刑,但却无需赔偿。
    若是他们进行了赔偿,则代表周振夫妻认为该行为并不属于犯罪,而是违法行为。
    只有这样……
    才存在对他人的人道主义、精神损失等赔偿。
    只要他们两人接受了赔偿,就相当于用行动表明了谅解。
    谷宏达等人的网暴行为……
    便不会构成犯罪。
    “嘶!!原来是这样?!阴险!太阴险了!”
    “居然用这种方式下套,这个律师真的不是个东西!”
    “这要是换做是我的话,早就收钱了,岂不是上当了?”
    “还好这两人没收钱,没让这个律师的奸计得逞!”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