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570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因为……
    他们平时,有过举报的经历。
    可是……
    刚举报没多久,被举报人就直接给他们打来了电话。
    所谓的保护举报者信息,跟形同虚设一般。
    以至于……
    他们都觉得举报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
    若是被举报者有权有势的话,自己可能举报不成,后续还要遭受报复!
    这也是很多时候,大家都忍气吞声的原因。
    ……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发完视频后。
    秦牧开了几盘游戏。
    在没有青岚拖后腿的情况下,轻松三连胜。
    晚上十二点。
    秦牧关闭了电脑,忍不住打开了系统面板。
    却看到系统面板里……
    最新任务状态依旧为“正在进行中”。
    一直没有结算。
    “怎么回事?这次案子应该结束了才对,怎么系统还没结算?”
    秦牧皱了皱眉。
    判决都下来了。
    他等了半天。
    还是没能等到这次任务结算奖励。
    这次的判决……
    五个医生,都被判处了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连药店老板刘桥都判处了十四年零六个月。
    照理说早该结算了。
    “难道……案子还没完?”
    他摇了摇头,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随后打开了手机,查看了一下自己新更新的视频。
    视频的播放量,已经突破了两百万,还在增长。
    视频的评论区……
    全是些毫不相关,可有可无的废话评论。
    看到这里。
    他直接点开了学法联盟论坛,想去看看粉丝们的最新动态。
    却在学法专区里……
    看到了网友们关于实名举报的讨论。
    很多网友对实名举报的保密性,提出了质疑。
    认为实名举报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就连匿名举报都存在风险。
    看到网友们的讨论,秦牧忍不住苦笑了一声。
    这种情况……
    的确存在。
    “其实,若是遇到举报信息被泄露,可以去法院起诉该机关,罪名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面对众人的疑惑。
    秦牧想了想,在帖子下方,用小号回复了一下。
    按照《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若是举报人消息被泄露给被举报人,则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可是……
    平时里。
    许多人一次举报不成,就干脆放弃了。
    若是发现自己的举报信息被泄露了,记得留存证据,直接起诉该部门。
    第二百一十四章 二审开庭,反手加刑!
    这种方法……
    其实是可行的。
    一定程度上,法院是最讲究公平的地方。
    若是区法院不受理,便可以向中级法院,乃至高级法院起诉。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常见的罪名。
    若是严重泄露了举报者信息的……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
    法院在接到类似的起诉后,第一反应是选择调解,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个时候。
    只需要自己坚持不和解即可。
    而在自己发完了如何应对实名举报信息泄露的方法后,论坛里有不少人开始回复他。
    “好家伙,还真有要起诉这些机关的猛人?你不会也是up的亲传弟子吧?”
    “除了up,应该没人这么猛,走到哪告到哪。”
    “丧心病狂,居然还真有人敢因为这些事去告这些机关?”
    “大兄弟,你对这方面的事情这么了解,是不是曾经起诉过?”
    “……”
    一个又一个人回复了他。
    甚至有人怀疑他是师承秦牧。
    看到这些回复,秦牧老脸不由一黑。
    居然还有人……
    差点猜测到他的身份。
    对此。
    他只能不动声色的回复了一句:“我离那位精通法律,经验丰富,人畜无害,长得又帅的up还差了很大一段距离,他是我一生追逐的目标,人生路上的明灯……”
    为了撇清和自己的关系。
    他假装自己是自己的粉丝,模仿粉丝的发言。
    “这样他们应该不会怀疑是我了。”
    发完言后。
    他才松了口气。
    他都装的这么像了,这些粉丝不至于再成惊弓之鸟了。
    别人的粉丝都是支持up,鼓励更新。
    而他的粉丝……
    一个个都是缩头乌龟,生怕被自己发现。
    论坛里的首要规则,就是对他保密,禁止透露论坛的存在。
    把他当成贼一样防备。
    关键……
    这群人还都对外自称是他的粉丝,每期视频必看。
    他甚至怀疑这些粉丝都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
    次日。
    养老院里。
    秦牧刚上班。
    张清源等人就围了过来,询问他案件的进展。
    “小秦,怎么样?中院受理了刘桥的案子没?”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