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325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但就是无法接受。
    自己儿子到现在还昏迷不醒。
    而反观秦牧……
    就丢了个几十块钱的恐怖盒子。
    谁是受害者,一目了然!
    “你儿子主动盗窃他人快递,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而且涉嫌了犯罪。”
    沈岛看着许平,认真解释道:“偷盗快递被吓晕,这种情况属于他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法律明确规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自己人身伤害的,不属于被侵权,需要由自己承担责任。”
    这种情况已经很明显了。
    导致自己的人身伤害,并不属于被侵犯了人身财产权,后果同样将自己承担。
    比如说小偷偷了某农户摆放在院子门口的一个麻袋,但麻袋里有一条毒蛇。
    小偷被毒蛇咬中,意外身亡。
    同样不属于被侵权,农户不需要承担责任。
    当然。
    这是是执法过程中的判定,若是告到了法院,将视情况而定。
    大多数时候,法院都会兼顾“公平公正原则”。
    对事件中受损较大的弱势一方,进行一定倾斜照顾,判处另一方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但无论如何……
    另一方也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这……这这……他不构成犯罪?那我儿子的伤,就这么白受了?”
    许平紧咬着牙。
    指着秦牧,满脸的不解和不甘心。
    “现在不是讨论他犯不犯罪的时候,而是你儿子的问题。”
    沈岛深吸了一口气。
    盯着许平,沉声道:“你儿子盗窃,已经涉嫌了盗窃罪,现在能去你们家里看一看吗?”
    秦牧不构成犯罪,这是肯定的。
    而他儿子……
    目前有着重大的盗窃嫌疑。
    虽然现在只能证明秦牧失窃的快递和他儿子有关。
    但快递点之前多次失窃,一直处于立案未破状态。
    他觉得……
    这次说不定,可以趁此机会,将前面的快递失窃案顺带给破了!
    一次偷盗,金额几十块,只涉嫌违法,的确不构成犯罪。
    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的,必须要盗窃的财物达到价值1000元以上。
    但同样也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形。
    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的不在此列。
    同一时期内,进行多次盗窃,即便金额再小,也构成了盗窃罪,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去我家里?”
    许平咽了咽口水,突然意识到了不妙。
    连忙说道:“警官,我儿子就是偷了他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我……我现在赔他钱就是了。”
    说完。
    立即掏出了一张红票子,递给了秦牧。
    打算私了。
    秦牧:“……”
    “我们怀疑你儿子和近期小区内的多起快递盗窃案有关,请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
    沈岛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沉声说道。
    许平被直勾勾的盯着,目光忽然变得闪烁了起来。
    紧咬着牙。
    最后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拒绝民警的调查要求……
    他还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同时他也觉得,自己儿子就是偷了一些没用的快递。
    就算加上一个苹果13,也值不了多少钱。
    到时候他帮忙进行赔偿就是。
    ……
    半小时后。
    许平家中。
    沈岛带领着其他几个民警,找到了十几个拆封了的快递。
    这些快递上,还写着各个不同收件人的名字。
    很明显。
    和许平一家并没有什么关系。
    “将这些物证收集一下,带回所里。”
    沈岛指挥着手下的民警,开始搜集证据。
    结合目前的情况来看……
    许平的儿子许乐山,极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
    但具体情况如何,还需要进行快递单号、快递原主的比对。
    “把你儿子所在的医院、房号说一下,我们在比对确认了结果之后,会通知你的。”
    最后。
    临走前,沈岛看着许平,索要联系方式和地址。
    许平带着几分忐忑。
    连忙说道:“这个快递虽然是我儿子偷的,但……但我愿意赔钱,这些快递我们都可以赔……”
    可沈岛却摇头道:“后续赔偿的问题,你们和被盗的业主协商就行,我们现在侦办的是盗窃案,需要确定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
    许平咽了咽口水,忍不住说道:“警官,我儿子……不会真的要坐牢吧?”
    “秦牧都不用坐牢,我儿子都重伤昏迷了,反而还要坐牢?”
    “这也太没道理了吧?”
    沈岛平静的看着他,缓缓说道:“我们现在正在搜集证据,确定事实阶段,你儿子如果只偷了秦牧一个快递,就不构成犯罪。”
    后面那句话。
    他并没有再往下说。
    可许平闻言,面色不由惨白了几分。
    自己儿子干过的事……
    他十分清楚。
    隔三岔五就偷几个快递回来。
    偷的都是小件。
    东西也是五花八门。
    秦牧的那个快递……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